【非關音樂】失戀無罪
2012/01/26
「孤獨萬歲,失戀無罪」,那歌是這樣吶喊的。
第一句:「孤獨萬歲」,在沒有把「孤獨」跟「寂寞」之間曖昧不明的差異給分別開來之前,「孤寂獨寞」值不值得高呼萬歲那麼驕傲那麼澎湃,還不好說。
第二句:「失戀無罪」,可以吼得大聲點,像喊冤似的。
本來失戀的是受害者,除非是主動爭取失去那段戀情的「加害者」,否則誰還敢定你的罪噢。可惜啊,以這無罪之身,掛一副受害者的嘴臉行走江湖,有意無意間招惹同情安慰,也可算是一宗情事罪。
「一個人崩潰,不是在犯罪」,對,一個人獨自崩潰,沒影響到別人,哭崩長城而不留痕跡,當然無罪。不然,一個人崩潰,然後打攪了旁人,把你的碎塊重新拼砌成個人模人樣,就先犯了擾民罪。人家如果在過著二人世界好日子,忽然要仗義摻和進來你的悲情,煞了風景分了心不說,萬一你的遭遇為他們尚算幸福的現狀留下了陰影,真是罪過罪過。如果,來挽救的人本身是剛失戀的同道中人,或者是無戀可失的獨身人士,好意思用你的眼淚鼻涕苦情去考驗他們的心理素質麼?
在不是得戀就是失戀的人潮裏,並沒有誰立心歧視失戀人士,得就得,失就失,失而復得也可以得而再失,如此循環不息,直到相對長期安頓下來,沒有什麼值得呼冤的。
一切都是面子問題,自尊問題。被拋棄的,不一定就是垃圾,即使是垃圾,也沒有什貶義。在垃圾場翻一翻,便明白很多有用的東西,只不過因物主在某時某刻某環境某種限制之下,不得已扔掉了,於是被喚作垃圾。垃圾回收後,還得花些成本讓它可以循環再用。
給甩掉的失戀人士,理論上可以做到越失越得道的境界,是自動增值的珍貴垃圾。有些被遺棄的東西,帶有毒素,成為垃圾後遺禍地球,萬年不化。感情給棄置了,只要懂得排毒,自然「化作春泥更護花」,重新整合,不是人撿起來,自己先把感情拾回口袋,沒人用得著也別浪費。要永續發展,不環保一點不行。
剩女剩男無罪。盡管性格犯了多少毛病多少宗罪,自己知道就好,改與不改,要妥協要堅持,都是自己的選擇。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結果負責,而果是兩個人四隻手種出來的。
讓戀情丟失了在半路上,或者一直兩手空空的,只要認了,就無罪,有罪的是那些瞧不起你的人。
只一點,「忘掉愛,尚有多少工作失眠亦有罪。」(楊千嬅唱<<假如讓我說下去>>),一個人崩潰到失眠影響到工作,失戀後再失控失德,罪就大了。失戀不是皇牌,打出手就有恃無恐。

